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

RRSP知识-学习计划(LIFELONG LEARNING PLAN)

从1999年起,纳税人可以从RRSP中取款来资助自己或配偶念书,取出的款不用纳税,该计划称为LIFELONG LEARNING PLAN(LLP),性质有点像购房计划(HBP)。那么,LLP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
1. 符合的条件。
a. LLP参与者(Participant):指从自己的RRSP取款的人,符合以下条件i. 必须是RRSP的Owner,该RRSP必须是非锁定的(Non Locked-in)。取款时,必须是加拿大居民。取款那年,必须70岁以下。

b. LLP学生(Student):指用从RRSP取出的款来资助念书的人。LLP Student可以是LLP Participant, 也可以是Participant的配偶,但不能同时是自己及配偶,也不能是Participant的小孩。学生必须注册符合条件的课程,通常要求是Full-time(如果学生是残疾的,则可以是Part-time)。合条件的课程: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;每周至少上10小时或以上的课;所上的学校可以是University, College, Or Othe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。

2. 取出的款可以是多种用途,不一定只用于学费及相关的费用,可以用于生活费以及其他生活费用。

3. 取款的限制。
a.年度限制(Annual LLP Limit):在任何一个日历(Calendar Year)年度,最多只能取出$10,000,多取出的金额必须纳税。

b.总数限额(Total LLP Limit):Participant在每次上学期间(整个上学过程),取款的总数不能超过$20,000。

c. 几年内多次取款限制:Participant可以在上学期间多次取款,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,及从第一次取款起到取款后第四年的1月31日。例如,张三在 2001年的7月1日第一次取款$3,000资助自己上学,那么他可以在2005年2月前的任何时候取款上学,只要不超过Annual LLP Limit和Total LLP Limit。

d. 纳税人在一生中可以多次参与LLP, 没有次数的限制,只要LLP 余额为零,那么第二年就可以再参与。

e. 取款的后对上学的时间限制:LLP Student必须在取款第二年的3月前注册符合条件的课程,如果没有上学或只是Part-time,那么可以取消或把取出的款项加到收入中纳税。

f. 如果纳税人在RRSP供款的90天内就取款上学,则该供款额不能用来抵税。因此,最好在供款后89天后取出。

4. 还款规定。

a. 所取出的款项必须在不少于10年期间平均地还到RRPS内,即每年还十分之一。

b. 第一次要求的还款时间为:第一次取款后的第五年或Full-time课程结束的第二年,以早的那一年为准。比如李四在2000年第一次取款上Full-time课程,于2002年毕业,那么他第一次还款的时间为2003年。

c. 纳税人可以选择每年多还款,或提早把款还完,

d. 如果还款金额少于规定的最低还款额,则差额部分要加到收入中纳税。

e.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,纳税人必须提早还款:

纳税人70岁。
纳税人不再是加拿大居民。
纳税人逝世。

5. 取消参与。

以下情况之一,Participant可以取消LLP,还款到RRSP中而不用纳税:

a LLP Student没有注册符合条件的课程。
b. LLP Student在取款第二年的四月退学,退回75%及以上的学费 (如果退回75%以下的学费,则仍可以按10年期限还款)。

LLP Participant在退还所取的款后,必须填写退款表格,连同退款收据,在 取款次年的12月31日前,寄到CCRA,否则所取出的款必须纳税。任何没有退还的款项,必须纳税。

6. LLP可以多次参与,LLP和HBP可以同时参与,只要RRSP内有足够的金额,夫妻也可以各自同时从自己的RRSP取款念书。LLP从某种程度上给那些想继续深造的人提供一定的税务优惠(前提是必须有RRSP金额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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